各相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東湖高新區“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就近辦”的“四辦”改革舉措,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調整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及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的需要,現就東湖高新區進一步優化調整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行“一次辦結”服務。進一步規范承諾容缺受理機制,對需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的所有業務,用人單位及個人采用“承諾制”,承諾書分別經申請人本人簽字,用人單位蓋公章后上傳系統(承諾書模板附后),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審批決定后,申請人(或委托人)攜相關要件原件至高新大道777號光谷公共服務中心1號樓2樓D69-70窗口核驗,并領取行政許可決定書和工作許可證。
二、實行A類高端人才互認。按照“鼓勵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則,為進一步促進高端人才集聚光谷,為打造以東湖科學城為核心的光谷科創大走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實行A類高端人才互認。對已在一線城市、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自由貿易區和自由貿易港先行區、武鄂黃黃咸等地區之一,取得A類工作許可的外國人才到東湖高新區工作的,可免于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直接認定為A類高端人才。后續依據政策實施效果和受理情況,再考慮逐步擴展到其它城市。
三、提升中高端人才服務水平。鼓勵高新區內的獨角獸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等企業聘用的A類和B類外國人才,A類人才工作許可期滿且無違法違規記錄,轉聘高新區內企業時,可直接按A類辦理不超過5年有效期的工作許可,免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B類人才辦理1年以上工作許可且無違法違規行為的,第二次申請時可按規定辦理最長5年有效期的工作許可。
四、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用人單位和申請人應確保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監管的核查工作。對提供虛假材料或無法提供要件原件的,或以欺騙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外國專家局有權依法取消行政決定,用人單位及代辦機構2年內不得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業務。
咨詢電話:027-65528065
??????????????????????????????????????????????????????東湖高新區外國專家局
???????????????????????????????????????????????????2021年6月21日